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
各职业学校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>的通知》(宁教高师〔2014〕3号)文件精神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和南京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25年南京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》要求(以下简称《工作通知》),经研究,决定于1月27、28日进行2025年度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验对象
南京市职业学校全体教师
二、审验安排
1.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会议
参加人员:各校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管理员,时间:2026年1月27日上午9:00-10:00,地点:教研室七楼大会议室,请参会人员于1月22日下午5点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参会回执。

2.学时验证
各校审验的具体安排见下表,地点在南京市职教(成人)教研室305室。
三、审验要求
1.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数的认定按《实施细则》和《工作通知》要求执行。
2.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审验要求,做好学时审验的前期准备工作:包括宣传发动,收集、整理、审核材料,并将校本研修登记至省教师教育管理平台(http://www.jste.net.cn)、按要求准备各项审验材料等。
3.学时审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:
(1)从省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中导出全校教师2025年度学时统计表,按附件3要求进行相关格式调整,打印盖章后的全校学时汇总表。(纸质)
(3)需验印教师的2025年度“继续教育学时证明”。(省教师教育管理平台打印出的带二维码的纸质学时证明)
(4)加盖学校公章的校本培训计划及相关的学时证明佐证材料。(纸质)
(5)加盖学校公章的未验印情况说明表(纸质,模板见附件4)。
未尽事宜,请与南京市职教(成人)教研室教师培训科联系,联系人及电话:华捷(13776688940)、张莉(18951986569)
附件1:《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》
附件2:《关于开展2025年南京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》
附件3: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模板
附件4:未验印情况说明表
南京市职教(成人)教研室
2026年1月13日
附件1:关于印发《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.docx